双环CEO在德被判侵权宝马 败诉或成判例
来源:autohome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07-05
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该人士表示,欧盟的法律一般是公法,而本案是涉及经济法里的民事纠纷,应是私法范畴,因此并不清楚施劳塞尔说的欧盟相关法规有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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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判决生效的话,还只能在德国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此判决生效的话,还只能在德国产生法律效力,并不会影响到欧盟其他国家,同时,在德国成文法律制度和法规比较完备的国家,公信力至上的一审判决很难有被推翻的可能。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知识产权的冯晓青教授认为,由于德国是成文法国家,德国的判例可能对日后欧盟其他英美法系判例法国家此类案例的判决产生微妙影响。
● 结局?

『双环CEO运动型轿车已经在中国申请了外观专利』
宝马汽车慕尼黑总部的发言人安德里亚斯·蓝普卡(AndreasLampka)对媒体表示,宝马汽车公司是以车身设计(bodydesign)进行起诉的。而双环汽车的张瑞告诉记者,双环CEO运动型轿车已经在中国申请了外观专利。
蓝普卡同时称,宝马汽车已经在意大利进行了起诉,并可能在任何出售X5和CEO的国家采取法律行动,并且首先从德国国内开始。

『宝马在中国目前还不打算起诉双环』
据了解,双环CEO于2006年开始出口欧洲,2006年8月,一位意大利客商和双环签订了总共2000辆出口欧洲的协议,目前已经销售了1000多辆。
宝马中国公关经理马庆生告诉记者,此项法律纠纷主要在德国进行,主要是宝马公司和德国进口汽车经销商之间展开法律程序,对中国相关事情不做过多评述,记者同时得到宝马中国确认,宝马在中国目前还不打算起诉双环。

『双环的败诉给其他有“抄袭”嫌疑的车型出口海外敲响了警钟』
安信证券汽车分析师孙木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因为双环汽车在欧洲的销量较少,因此无论宝马和双环之间的纷争最后结局如何,事实上对双环汽车影响并不大。但是,业内人士认为,双环的败诉给其他有“抄袭”嫌疑的车型出口海外敲响了警钟,毕竟若要在别人的国家销售,就要尊重当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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