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CEO在德被判侵权宝马 败诉或成判例
“我们已经通过了欧洲EEC安全环保认证,现在每个月出口500辆左右,由于国内下半年汽车销售形势并不看好,我们会继续进行出口战略。”就德国巴伐利亚法院近日宣判宝马胜诉双环汽车侵权一案,7月2日,河北石家庄双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汽车”)信息文化中心总经理张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与宝马X5相似 德法院判双环CEO设计侵权』
6月26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决称,双环汽车在德国经销商中国汽车公司销售的中国双环CEO汽车与宝马X5车型在外观上 “相似”,属于“侵权行为”。在持续了近9个月后,双环和宝马的知识产权较量又起波澜,此次会是尘埃落定吗?
● 判例?
2007年9月,双环汽车在德国法兰克福车展上公开展示其CEO车型,而宝马在展览开始前,即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起诉中国双环汽车在德国的经销商侵权。

『宝马X5』
据2008年1月25日商务部网站消息显示,德国进口商中国汽车公司于今年2月开始,在德国市场销售此前受到“抄袭”指责的中国石家庄双环汽车公司生产的CEO运动车型。
根据6月26日德国巴伐利亚州法院判决,德国经销商中国汽车公司必须停止双环CEO汽车的销售,销毁现有汽车,并向德国宝马汽车公司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宝马X5』
巴伐利亚地区法院发言人弗兰克·多霍尔(FrankTholl)称,如果该判决生效,进口双环汽车的德国进口商中国汽车公司已经出售的每辆车都会被处以2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69万元)的罚款,并且销毁库存的车辆。但多霍尔也称这并不是最后的决议,“什么时候该判决生效并不清楚”。
双环汽车在德国的经销商负责人卡尔·施劳塞尔(KarlSchloessl)向媒体表示,这份判决并不是最终结果,我们将提起上诉。

『双环CEO』
据外电报道,德国汽车经销商施劳赛尔认为,欧盟的法律应高于德国的法律,根据欧盟法律,一款已经在欧盟其他国家得到销售许可的汽车,在德国就不能被禁止。






